案例简介
高二学生小宇在游戏社群看到“出租电话卡接打指定电话,日结100元”的兼职,随即联系对方。对方让小宇寄出自家电话卡,还要求他按 “话术模板”给陌生号码回电(内容为诱导点击理财诈骗链接)。3天后,小宇收到300元报酬,但也很快接到派出所通知:他的电话卡被用于诈骗,一名老人被骗8万元。最终,小宇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被行政处罚,电话卡注销且3年不能办新卡,300元报酬需退还,还得配合警方调查。
案例分析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内容,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,为其提供帮助的,将受到相应的处罚。案例中小宇贪图便利赚取报酬,租借电话卡,回电陌生号码系列行为为诈骗提供通讯帮助,可能构成帮信罪。
案例中小宇最后虽未达刑事标准,但也收到行政惩戒:涉诈电话卡使用者3年不能办新卡,原卡注销,还可能被纳入“涉诈名单”,影响银行卡开户、网上支付或后续就业情况,使自己生活处处遇阻碍。
风险提示
1.保护个人信息,绝不出租出借
个人的电话卡、银行卡、身份证、支付二维码等,都属于重要的个人信息和金融工具,务必妥善保管。绝对不可因为任何理由(兼职、赚佣金、帮朋友忙等)出售、出租、出借给他人使用。
2.抵制诱惑,远离“高薪”陷阱
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。对于网络上、校园里出现的“轻松赚钱”、“高额回报”收购、租用银行卡、电话卡的信息,要保持高度警惕,坚决抵制诱惑。不轻信,不参与。
3.及时举报,切断犯罪链条
如果发现此类收购、租借卡片的广告或可疑行为,应立即向公安机关、工信部门等相关部门举报,为打击犯罪贡献力量,避免他人上当。
4.法律意识常驻心间
要主动学习相关法律法规,清楚认识到出售、出租、出借“两卡”行为的违法性和社会危害性,知法守法,守住法律底线。
大家人寿四川分公司呼吁广大青少年:切勿因一时贪念,沦为诈骗分子“工具人”。让我们从自身做起,坚决对出租、出借“两卡”的行为说“不”!保护自己,远离犯罪,共同筑牢反诈的青春防线。